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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113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
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新光國小
  • 聯絡人:賴秀怡

主旨:檢送本縣113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,請務必轉知所屬師生及學生家長,並依規定時程檢附 各項資料俾利完成鑑定程序,請查照。

 說明: 一、依據「特殊教育法」、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 法」及本縣112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期中 工作會議決議辦理。 

二、申請鑑定對象:112學年度就讀本縣各國民小學二年級、四 年級,經專家學者、指導教師、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觀察推薦報名者。

 三、有關鑑定相關時程及地點,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,本鑑 定依教育部規定採多元及多階段之評量方式,依觀察、推 薦、初審、初選、複選等程序辦理。

 四、旨揭鑑定簡章公告於本縣教育網電子公告 (https://education.ylc.edu.tw/),並請協助於貴校網 站首頁上公告相關訊息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