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光國民小學位於古坑鄉西郊,創校於民國七十三年,為一所年輕、朝氣蓬勃、富有旺盛生命力的國小。學校小而美,蘊育師生間濃厚的情感。
光復初期,新庄村民發現村內學生赤腳徒步走到東和上課,道路難行,路途遙遠,河流上無橋樑,學生必須涉水過河,每遇夏天雨季,河水常常暴漲,生命安全使得家長十分擔憂,所以在民國四十一年,向校方建議在新庄村設分班,一、二年級學生在村內集會所上課,集會所設備簡陋,窗戶破損,桌椅破舊不堪,上課場所並不理想。
恰巧先前新庄村民籌款建水廠,上級補助款撥下,本款應歸還捐款者,但經村內有志人士發起,本款不退還,留下購地建校使用,於民國六十三年經村長鐘文六,社區理事長賴武松籌劃下,購地0、三八八公頃並建教室兩間,學生遷到現址上課。後因教室不夠,再由村民集資建教室一間,其餘教室則全部由政府建置。
七十一年由村長賴文享、社區理事長賴武松、鄉民代表賴乾巽、分校主任蔡克昌到台北縣永和跟地主接洽購地事宜,後再由賴武松多方接洽努力,終於再購地0、六三三公頃由縣議員鄭榮顯、省副議長黃鎮岳的爭取,經費由省政府補助,建現在的運動場,整地費用由鄉民代表賴乾巽、社區理事長賴武松,向鄉長吳新敬爭取撥款補助。
七十三年初,由鄉長蔡文章、村長賴聰明、農會理事長賴天和、村民汪得春、分校主任蔡克昌多方奔走,再經立委廖福本爭取議長歐明憲贊同,縣長許文志同意於七十三年八月一日獨立設校,核准文號省政府教育廳七十三、一、十九教四字第0四一五號,校名為新光國民小學,七十五年再購地0、一二二公頃興建現在的籃球場,經費由縣政府補助。
在歷任校長的認真辦學及全校教職員的共同努力經營下,新光國小日漸成長茁壯。教師認真教學,學生認真學習,塑造良好校風,亦深獲社區家長的認同。
學區家長大都務農,民風純樸,且學校位於社區中,因此學校與社區關係相當緊密。而社區人士及家長亦非常關心校務的推展,成為學校教育堅強的後盾。學校與社區密切結合,共同促進新光國小校運昌隆,往更為美好的未來邁進。
職別 | 校長 | 主任 | 級任導師 | 科任 | 計 | 職員 | 工友 | 廚工 | 備註 | 合計 |
人數 | 1 | 2 | 5 | 3 | 11 | 2 |
| 1 | | 14 |
| 一年級 | 二年級 | 三年級 | 四年級 | 五年級 | 六年級 |
男 | 0 | 2 | 0 | 2 | 3 | 2 |
女 | 0 | 4 | 3 | 3 | 4 | 1 |
計 | 0 | 6 | 3 | 5 | 7 | 3 |
班級數 | 0 | 1 | 1 | 1 | 1 | 1 |